湘科院办字[2017]21号
机关各处室、院属各单位:
为加强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,综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对我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:
一、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
组 长:饶桂春
副组长:张 科、魏 晓
委 员:丁 征、熊 晖、阎 勇、唐冬汉
二、院安全生产(消防)工作委员会
主 任:饶桂春
副主任:魏 晓
委 员:丁 征、熊 晖、阎 勇、李新堂、刘玉桥、
唐冬汉、罗从杰、罗学兰
三、院社会治安综合办公室
主 任:熊 晖
副主任:阎 勇
成 员:陆小虎、林江华、周 慧
四、义务消防队
队 长:熊 晖
副队长:涂南星
队 员:蔡 创、熊卫兵、吴 东、周 慧、李 超、
唐阳斌、刘 科、刘红辉、黄 毅、郑 勇、
练 强、戴 浩、刘楚杰、罗新辉
特此通知。
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
2017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