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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审批项目名称:省级火炬计划项目
二、审批对象:项目承担单位
三、审批依据:湘政办发[ 2000] 67号、国科发计字[ 1994] 231号
四、审批条件: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
1、湖南省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;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3、其它佐证材料;
4、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集中接受申报。
五、审批内容:按照湖南省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进行认定立项
六、审批程序:
1、承担单位向各市(州)科委、各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;
2、各市(州)科委、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:
3、各市(州)科委、各高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提出立项申请;
4、省科技厅再组织专家评审;
5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综合平衡,报厅党组批准,下达立项通知书(批文)。
七、审批时限:二个月内答复
八、审批部门:高新技术处
联系人:李金良
电话: 446529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