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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 您的位置:湖南高新技术网—办事指南—“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”审批操作规程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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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”审批操作规程

一、审批项目名称: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

二、审批对象:省直有关部门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

三、审批依据:国科发字[1990364

四、审批条件和内容:

1、与科技相关的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法规、管理等方面研究, 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论证,技术经济分析等;

2、须符合当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要求;

3、提交软科学计划项目申请书。

五、审批程序和时限(工作日计):

1、仅受理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过的项目,不接受个人申报;

2、申报截止日起20日内,对申报项目复查并分类汇总;

3、分类汇总后20日内,对重点项目和招标项目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厅领导审批,审批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;

4、一般项目相关处室进行综合平衡,报厅领导审批,通过后行文公布软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计划;

5、所有获得审批通过的项目均实行合同制管理。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科技厅拨付资助经费。

六、审批部门:政策法规处

联系人:黄新亮

电话:  4461864